本报讯(记者 曾征) 近日,有广汉市民拨打12345热线,询问企业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是否违反《劳动法》。
据该市民介绍,自己系广汉市某企业员工,单位发工资时不提供工资条,导致员工无法核实每月应得及扣费明细,因此询问企业不发工资条的行为是否违反《劳动法》。
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与该市民取得联系,并就市民所反映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解释和答复:依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,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,市民可以向该局劳动保障监察股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举报投诉,该局将依法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