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 伍玲) 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,近日,我市开展2023年四川省优质企业培育发展项目征集工作,重点支持企业兼并重组、大中小融通发展两个方向,符合相关条件并纳入支持的项目可获得相应奖补,最高标准提高到500万元。
根据相关文件,申报项目的主体,需在我省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资产状况良好,依法纳税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,行业带动性强,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良好,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保事故,工业领域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%且工业领域为重要板块等基本条件。
此外,两个方向同一企业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。其中,企业兼并重组完成时间为2022年度,在并购前,项目申报主体与被并购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,实际支付金额原则上不低于6000万元,被并购企业应设立运营1年(含)以上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,需满足大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品及服务,年度累计采购额均需超过1亿元(不含关联方交易),2022年度采购实际支付额较2021年度采购实际支付额增量部分不低于2000万元等条件,并要求提供成功支付的相关凭证。
据市经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两个方向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,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,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补。其中,企业兼并重组方向,按照不超过并购重组支付金额的1.5%,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400万元事后奖补;对其并购省外、境外企业迁回四川并注册的,奖补标准提高到500万元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方向,对大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品及服务年累计超过1亿元,按2022年实际支付采购金额较2021年实际支付采购金额增量部分的5%,给予大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。